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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名資格五專或高中職其他同等學歷說明

一、五專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同等學歷說明:
(一)修滿五專3年級下學期後之報考說明:
 1.要修滿3年級下學期(要修完專三,即具有113學年度第2學期(含)以前第1至第6學期成績)。
 2.要因故休學或退學要1年以上(要於114年8月16日(含)以前休學或退學)。
 3.要持有該校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修讀至五專4年級或5年級期間之報考說明:
 1.要修讀4年級或5年級期間因故休學或退學;或是修滿規定年限(5年)因故未能畢業。
 2.要持有該校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同等學歷說明:
(一)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1.要修滿高二下學期,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要修完高二,即具有112學年度第2學期(含)以前第1至第4學期成績)。
 2.要因故休學、退學或重讀2年以上(要於113年8月16日(含)以前休學、退學或重讀)。
 3.要持有該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1年之上學期:
 1.已修滿高三上學期,僅未修習高三下學期(要修完高三上,即具有113學年度第1學期(含)以前第1至第5學期成績)。
 2.要因故休學或退學1年以上(要於114年8月16日(含)以前休學或退學)。
 3.要持有該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本內容說明,係參照專45期招生簡章規定,所檢附資料依簡章規定要求正本即應檢附正本,要求影本即檢附影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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