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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3學年度專科警員班第43期正期組招生考試(初試)合格考生榜單

公告日期:113年6月6日

一、本校113學年度專科警員班第43期正期組招生考試初試(筆試)合格考生榜單(如附件)。

二、初試合格榜單依照橫式公文書寫格式、印製方向印製,先由左至右、再由上至下為原則,印製順序為正取生依准考證號碼排序,備取生依名次排序。

三、初試(筆試)合格考生名單內有「*」符號者,為原住民加分之考生,依招生簡章規定,此類考生因加分而達正取最低錄取分數者,不超出招生名額3%,因此各組備取生名單內列有「*」符號者,需俟各組原住民因加分而達最低錄取分數之正取生名額之正取生名額出缺時,始能依加分後成績順序排名遞補;若各組原住民因加分而達最低錄取分數之正取生無缺額時,則比照一般考生以原始(不加分)成績順序排名遞補。

四、成績單寄發時間:

  (一)初試合格考生:本校於113年6月7日起以考生網路報名時所填之通訊地址掛號個別郵寄「成績單」、「複試通知單」、「複試體檢表」等各1張,並依通知至本校參加複試。若於放榜7日後,未接到本校複試通知單,請即向招生專線查詢。

 (二)未達初試合格標準考生:於113年6月7日起僅以平信寄發「成績單」。

五、初試合格考生參加複試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複試日期:113年7月1日至5日(依複試通知單規定之組別、梯次、時段)。

 (二)複試地點:本校大禮堂。

 (三)初試合格考生應於複試日之前(至少前10至14日以上),攜帶本校寄發之「招生複試體格檢查表」至本校指定受檢醫院接受體格檢查(費用由考生自行負擔)。

 (四)參加複試注意事項:

  1. 考生應親自參加複試,著簡便整齊服裝。

  2. 攜帶身分證、學歷證件招生複試體格檢查表等規定證件報到(如為特種身分考生尚需相關證件正本)。

  3. 「招生複試體格檢查表」限於指定受檢醫院檢查完成(其檢查日期僅限本校複試日前90天內有效)。

  4. 複試當日辦理體能測驗、口試、體檢現場檢查及審查指定醫院檢查完成之體格檢查表。

  5. 報到逾期或不到者,取消複試資格。

  (五)為避免體格檢查疑義,請考生詳閱複試體格檢查表背面標準說明,務必詳細檢視,不要有漏填、漏勾,複試日將依招生簡章規定審查,若有檢查項目不完全、欠缺檢查結果等情形,視為體檢不合格。

六、若有疑問,請洽本校招生專線    02-22396161、02-22396363

七、本校官網首頁>>招生資訊>>Q&A>>複試應注意事項或各式複試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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